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科室职责是:
综合室岗位职责:
1.在党委、纪委书记领导下,负责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2.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3.受理职权范围内问题线索的处置及管理。
4.受理信访举报及控告申诉事项。
5.负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监督,并及时向党委汇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6.负责召集校纪委、监察工作方面的会议,对纪检委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7.负责监督党员和党政干部执行党纪、勤政、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8.检查了解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政治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向纪委报告。
9.负责学校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等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以及对会议精神的督办落实。
10.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教月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1.迎接省纪委、市纪委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及学校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12.组织廉政谈话相关工作。
13.负责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14.承办党委及行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
1.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承办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函询谈话、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工作。
3.负责监察对象一般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4.协助领导进行监察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5.草拟纪检监察室的重要文件、计划、总结等。
7.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
8.组织对违纪党组织、党员案件的调查、立案、审理、申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并向市纪委及时报告。
9.负责完成《咸职清风》的编辑工作。
10.接待和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对党组织和违反党纪行为检举的控告,区分问题的性质和管理范围,及时进行处理。
11.协助领导拟定案件调查前的具体调查内容和步骤,并依据情况变化对调查计划进行及时修改或补充。做好调查(谈话)笔录,严格按要求广泛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对案件调查中的线索和证据材料进行分析,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12.协助领导做好调查工作中的请示、公函、综合报告、结案报告、处分决定等。
13.负责本科室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建档归档等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案件审理室岗位职责:
1.负责审理党纪、政务案件,形成审理报告。
2.承办有关案件的复议复查。
3.协助做好有关问责追责工作和党纪、政务处分及执行工作。
4.做好档案的整理及管理工作。